上週五公佈的一份法庭文件顯示,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,三星需要向微軟支付10億美元的專利授權費,從而在Android手機中使用微軟的技術。
文件同時顯示,如果三星開發Windows平板電腦和手機,那麼微軟可以下調三星支付的這一費用。
這一信息來自今年8月微軟對三星提起的訴訟。在最初的起訴書中,這部分關於商業機密的信息被隱藏,但在隨後的修訂版起訴書中,這些信息被公開。 兩家公司於2011年底簽訂協議。根據協議,三星將在7年時間裡向微軟支付專利授權費,以使用微軟的專利技術。
過去多年中,微軟一直聲稱,Android侵犯了該公司的專利權。除三星之外,其他多家Android廠商也與微軟簽訂了類似的專利授權協議。 文件顯示,在協議第二年,即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,三星需要向微軟支付超過10億美元的專利授權費。這一費用的計算基於三星銷售的Android設備數量和價格。 微軟表示,三星拖延支付這筆專利授權費。這是該公司提起訴訟的原因。微軟要求三星支付拖欠的約700萬美元利息。
三星則認為,由於收購了諾基亞的手機業務,因此微軟與該公司的協議已經無效。因此,三星今年及以後拒絕向微軟支付專利授權費。這意味著微軟將損失數十億美元的收入。
意料之中地,微軟認為,收購諾基亞手機業務的交易並不違反 與三星之間的協議。微軟表示,協議中存在明確的條款,允許微軟收購其他公司。 兩家公司最初的協議是專利交叉授權協議,因此三星也同意向微軟提供其專利技術的授權。三星認為,由於協議失效,因此該公司將就微軟使用其專利技術對微軟提起訴訟。
三星目前是25家向微軟支付專利費,從而在Android產品中使用微軟技術的公司。其他公司還包括HTC、宏碁和巴諾書店。分析師估計,相對於Windows Phone,Android給微軟帶來的收入更高。微軟指出,美國售出的約80%Android智能手機都使用了微軟的授權專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