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天堂早在2009年就開始對NDS燒錄卡輸入業者進行起訴,然而被起訴人一直不斷的提出異議,而這個案件也在長達七年的時間裡沒有斷案。現在這個燒錄卡案終於落幕,任天堂也獲得1億日元的賠償。
本起訴訟是任天堂在2009年提起的針對燒錄卡輸入業者的告訴,2013年東京地方法院裁定業者必須支付9562萬日元的損害賠償金。而針對一審判決,雖然部分業者提出了上訴,但是在2014年6月智慧財產權高等法院判決上訴無效。今(2016)年1月12日最高法院也宣告上訴無效。根據以上材料,確立了一審判決的成立。
根據本次的判決,未來在日本燒錄卡的輸入販售行為將不僅適用在刑事罰則上,也等於承認正版廠商業者(本案指任天堂)遭受損害之時,在法律上可向輸入販售業者求償,是一則畫下分水嶺的判例。
任天堂也發言表示未來針對燒錄卡等不當侵權裝置,將採取民事、刑事上的手段,持續嚴正的透過法律途徑來與之對抗。